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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2021-03-22

  在医疗机构中,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了,医疗机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受害者是可以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的。那么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带大家了解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怎么规定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是在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能强制作为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依据。

  2、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只能被动地接受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进行调解。如果一方不愿意行政部门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则不能强制进行调解。

  3、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内容是医疗事故赔偿,而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争议。

  4、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行为。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因对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的行为不服而进行行政诉讼。

  5.经调解后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能由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三、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纠纷

  简要情况:

  当事人申请事项:

  行政调解人员已将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如果跟医院就赔偿的事不能协商确定好,那么也可以选择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怎么规定的”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医疗事故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武汉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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