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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 /

中药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2021-08-01

  我们在遇到身体不舒服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去看医生,寻求专业的治疗,很多人在看病的时候会选择中医,大部分中医都会给病人开一些中药来进行治疗。那么中药医疗事故怎么处理?阅读完以下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中药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1、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事故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事故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事故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事故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分级标准

  1、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上面的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和负责人应当积极进行解释解决,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卫生部门介入处理。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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