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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事故评判标准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2021-08-15

  ?发生医疗事故首先需要对医疗事故的程度进行评定,也就是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确定医疗事故等级后才能协商赔偿的问题。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疗事故评判标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疗事故评判标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途径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对于医疗机构还是对于患者,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哪,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在纠纷解决中,不做独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表示的目的。调解协议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都属于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三、医疗问题有哪些投诉部门

  1、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统一受理投诉;

  (2)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3)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4)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医疗事故等级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来评定的,可以分为一到四级医疗事故。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疗事故评判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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