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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2022-02-21

  虽然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医生和护士也是人,他们也可能会在工作中出错的,这样的话可能就会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其实这些都属于医疗过错的,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鉴定,以至重复鉴定。对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在诉讼中,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3、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 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3) 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 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遇到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

  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生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市面上还是有一些没有资质的小诊所的,大家在看病的时候最好不要选择这样的医院,不能光图便宜,何况大部分人都是有医保的,去正规的医院看病还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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