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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2022-02-28

  所谓的医疗事故,也就是一种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务人员因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以及护理治疗等等方面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继而诱发的一种事故,那么,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下面让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

  1、使用药物中医疗过失

  2、错治患者中的医疗过失

  3、输血中医疗过失

  4、错报病情中的医疗过失

  5、擅离职守中的医疗过失

  6、交接班草率中的医疗过失

  7、当班失职中的医疗过失

  8、注射缺陷中的医疗过失

  9、内窥镜检查粗暴中的医疗过失

  10、手术违章操作中的医疗过失

  二、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以上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这种情况一般包括了使用药物错误以及草率交班等等,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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