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电咨询 | 180 8669 3390
  • 网站首页
  • 律所简介
  • 法律法规
  • 业务领域
  •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 业务领域>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 /

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什么材料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2022-05-23

医疗补助金是一次性的,领取完了就没有了。一般是在员工离职之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如果员工想要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那么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什么材料呢?阅读完以下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最新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什么材料

申请医疗补助金要准备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也要准备需要公司盖章签字、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或者到当地的社保中国站打印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前两样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个人前去申领需要提供劳动局指定银行的账号。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时间限制吗

1、如果工伤员工一直在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存在时间限制的。按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尽快申领,个人认为最长不要超过一年的仲裁期限。

三、离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申请

需携带下列材料:

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离职一次性申请医疗补助金的条件如下: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面的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什么材料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上一篇:肺癌患者国家有补助吗

下一篇:医疗纠纷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吗

180 8669 3390
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蜀ICP备18028336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