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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2021-06-05

  医疗事故在医疗活动中是很严重的情形,是由于医生或医护人员出现医疗过程导致的,因此是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在这个过程中是需要划分过错责任的,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来处罚。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整理了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5、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二、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

  法律依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是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然后根据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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